吸光型被攝體中較粗糙的表面都會有眼睛可以觀察得到的清晰的紋理結構,即使是較平滑的表面,并可能反射出部分入射光,但表面光亮也較反射型低得多,它不會像后者能形成鏡面和耀斑。
有些吸光性物體,如花崗巖和大理石切割后粗加工,表面毛糙粗拉,精細拋光后會十分平雖然相同,表面質感卻各異的被攝體。另如,木質家具再細的加工,表面也不會有光澤。當上漆打蠟拋光后表面會變得十分明亮。但這有非僅為木質本身的質感,而是表現(xiàn)出了木材的紋理和漆的透光光潔的雙重特性。
吸光型被攝體又可大致分為粗糙表面和平滑表面。
粗糙型
這類被攝體包括粗陶、鑄件、石器、木材、毛織品燈。要強調他們毛糙甚至起伏不平的表面結構,以及或軟或硬的質地,用光的光性可稍硬,方向性明顯,照射方位要以測光、側逆光為主,且照射角度宜低。過柔、過散的順光,尤其是順其表面結構紋理的順光,會弱化被攝體的質感表現(xiàn)。
如果某些被攝體表面質感特別粗糙,而且要強化表現(xiàn),則可以用泛光燈之間照明。
平滑型
此吸光型被攝體表面的質地一般都較平細,大部分也都可觀察到結構、紋理。細部、紙制品、亞光塑料、光潔度中等的金屬品,如未拋光的鋁制器皿等均在此列。為了表現(xiàn)相互它們相對細致、平滑的質感,用光應比較粗糙表面柔、弱,而盡可能使用擴散光或間接光照明為好。使用泛光燈在燈前加擴散片軟化光性,也可以用柔光罩等。霧燈更是可以細致地表現(xiàn)某些平滑表面質感的理想光源。
布光中,主光的照射角度可適當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