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中缺少的元素是觸覺。 我們不能觸摸到要表現(xiàn)的被攝對象,因此也不能用這種方式感知其材質上的特點。在此,光履行了一項重要的任務。
材質和結構,也就是被攝對象的外觀表面,可以通過適合的照明得到強調,使人印象深刻并容易體會。 在此,我們使用照明,是為了向觀眾傳達一種觸手可及的感覺, 即使那只是一張照片或一張印有照片的紙。
展現(xiàn)被攝對象 的結構通常需要一些側光, 但置于前方的環(huán)形閃光燈可以突出其材質上的細節(jié)。如羊毛、布這樣較柔軟的材質一般需要較強的照明,而像金屬和玻璃這樣較硬的材質最好使用較柔和的照明。